办婚礼前闹翻,男方起诉女方追讨彩礼

时间 • 2025-08-15 13:4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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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印发规范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指引

为进一步强化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网络交易监测工作,不断提升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效能,日前,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印发了《规范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指引》聚焦网络交易监测全流程管理,从厘清相关定义、明确适用范围、划定职责分工、强化组织实施、理顺线索派发、核查结果反馈、保障数据安全、实施监测监督、筑牢廉政要求等9个关键环节进行规范指导。《指引》以线索流转流程为核心,全面覆盖了网络交易监测各环节,其中横向建立内部协同联动机制,辅以涉网关键词监测需求表及示例内容,提升需求精准度;纵向立足执法一线实际,配套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查反馈流程图,指导基层规范开展线索转办与核查结果标准反馈。

《指引》的出台,标志着海南省网络交易监测工作步入标准化、规范化轨道。《指引》细化了监测需求范围,优化了部门间、条线间协作流程,针对性指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及反馈工作,并对数据安全和廉洁自律提出严格要求,切实保障监测工作的严肃性、权威性。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充分发挥《指引》效能,深化现有成果,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平台经济创新发展、维护公平有序竞争秩序、规范网络交易市场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制度保障。

海南公布10起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典型案例

7月17日,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2025“守护消费”铁拳行动第五批典型案例,曝光10起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的违法案件。

这些案例涉及昌江、琼海、海口、屯昌、万宁、澄迈、五指山、儋州等多个市县,违法情形主要为销售非法改装加装的电动自行车,包括鞍座长度超标、加装后尾架、擅自更换电池类型等,均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相关标准。

其中,昌江石碌镇鑫辉电动车行因销售30辆鞍座长度超标的电动自行车,被罚款3万元;澄迈县金江镇江美电动车店因5辆电动自行车存在加装改装行为,被罚款2万元;万宁市万城镇一人两牛贸易中心店、昌江海尾镇诚安摩托车修理店、昌江石碌镇卓俊电动车行分别因相关违法事实,各被罚款1万元、1万元、1.2万元。此外,琼海市嘉积镇冯春雨电动车行、海口市紫欣贸易有限公司龙华区金垦路销售点、屯昌县屯城镇敦勇电动车店、五指山市通什镇道友电动车行、儋州市白马井镇羊二侬电动车行因销售非法改装加装电动自行车,分别被罚款6500元、5000元、5000元、5000元、6000元。

以上案件的处罚均依据《海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作出,部分商家还被责令拆除不合格部件、恢复原状或召回改装车辆。省市场监管部门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

海口一司机醉驾追尾前车后逃逸被刑拘

7月17日,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一起警情案例。

7月16日22时许,当事人孙某某(男,56岁)驾驶车牌号为琼A89xxx的小型轿车沿滨海大道西往东方向行驶至长彤路路口时,追尾号牌为琼AMGxxx小型轿车,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后,孙某某未按规定停车处理,驾车逃离现场。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接警后立即派警开展布控,在蓝城大道路段将当事人孙某某查获,其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97.94mg/100ml。

当事人孙某某醉酒驾驶追尾前车并逃逸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目前,海口警方已对孙某某危险驾驶一案立案侦查,并于7月17日对其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海口公安交警将依法严肃处理此案,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儋州男方起诉女方追讨彩礼,法院判女方返还5.2万元

一对男女经他人介绍认识交往,婚礼前,双方因为结婚照片的选取、结婚登记、婚礼置办等事宜发生矛盾,不欢而散。男方遂起诉女方,追讨彩礼。近期,省二中院审理了这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最终,法院判决女方退还彩礼款5.2万元。

2022年春节期间,经他人介绍,陈某与李某认识并交往。同年11月,双方家长协商陈某与李某结婚事宜后,陈某同意向李某及其母亲张某支付彩礼6.2万元,其中包括9月19日陈某交给张某的2000元。11月12日,陈某将6.088万元交给李某、张某,张某回礼880元给陈某。此后,双方拟定于12月18日举办婚礼。

在举办婚礼之前,陈某与李某因为结婚照片的选取、结婚登记、婚礼置办等事宜发生矛盾,陈某认为其与李某结婚系父母包办,双方没有感情,李某对结婚的态度比较冷淡,双方感情需先培养并彼此了解,便要求李某返还彩礼。因二人未举办婚礼,也未登记结婚,经协商,李某同意退还彩礼。12月24日,李某退还陈某1万元。次日,李某以其家人置办婚礼所需已将钱花掉为由,不同意返还剩余的彩礼。陈某遂诉至法院。一审庭审中,张某承认其用陈某支付的彩礼偿还了1万元的债务。

儋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张某退还陈某彩礼款5.2万元。李某、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并提起上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已查明的事实,陈某为了达到结婚的目的,按习俗分两次向李某、张某支付了6.288万元彩礼,除去回礼880元,李某、张某实际收取陈某及其家人支付的彩礼6.2万元。但在收取彩礼后,双方既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又未共同生活,张某还将彩礼用于偿还债务和其他开销,即陈某及其家人给付彩礼的目的和条件并未达成。该案的情况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的情形,因此,扣除李某已退还的1万元外,李某、张某应当将剩余的彩礼5.2万元退还给陈某。李某、张某主张陈某悔婚在前,收到的彩礼已因置办婚礼花掉大部分,不应退还5.2万元,于法无据,不予支持。李某、张某主张陈某应当赔偿李某辞职期间的误工费6000元和精神损失费5万元,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省二中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儋州一男子诈骗他人3902元获刑6个月

儋州男子李某凯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谎称可帮人追回被诈骗的款项,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3902元。近日,儋州市人民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李某凯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24年9月至10月,李某凯使用其注册及盗用的小红书账号,在小红书APP平台上发布可以帮助他人追回被诈骗款项的虚假信息,或在他人发布的信息的评论区留言谎称可以帮助他人追回被诈骗款项。

当被害人信以为真而联系李某凯时,李某凯便让对方添加QQ、微信进行联系,之后以预缴服务费和手续费为由,骗被害人向其银行账户或其赌博APP上的充值收款二维码转账。

李某凯以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周某共计3902元。

2024年12月10日,李某凯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到儋州市一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902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

海口美兰区查获一处“黑加油点”

7月16日,海口市美兰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海口市公安局美兰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美兰分局等部门到美兰辖区检查时查获一处“黑加油点”。

经查明,该加油点存在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违法储存、销售行为,操作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油罐旁私拉电线,摆放着一台非法加油机,储油设备设施简陋,罐体、加油枪未按规范设置,现场无任何安全保护设施。执法人员现场对成品油来源渠道、出入库单、加油台账等开展取证工作,属地派出所当场查封油罐,移交储油至美兰区应急管理局进行进一步取证工作。

据悉,美兰区将对查处、取缔的非法加油点开展“回头看”,防止非法加油点死灰复燃,对于尚未办结的案件,专事专办加快办理进度,确保依法处理到位,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来源:法治时报